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印发《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
经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日前印发《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是发挥市场在标准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构建国家新型标准体系的重要举措。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满足市场需求为出发点,以“放、管、服”为主线,激发社会团体制定标准、运用标准的活力,规范团体标准化工作,增加标准有效供给,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了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工作的主要目标:到2020年,市场自主制定的团体标准发展较为成熟,更好满足市场竞争和创新发展
2016-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