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会员单位中开展强化全面焊接质量管理创建优秀焊接工程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会员单位中开展强化全面焊接质量管理创建优秀焊接工程活动的通知
工程焊协 [2020] 04 号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根据“2019年度中国工程建设焊接协会常务理事及分支机构秘书长(扩大)工作会议”决议,决定在会员单位中开展“强化全面焊接质量管理,创建优秀焊接工程活动”,以鼓励、引导工程建设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增强科技创新意识,促进工程焊接质量水平的提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应为2019年12月31日前竣工,且达到本行业安全运行的最低时限要求;
2.申报项目必须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和核定工程质量,且全面落实《创建优秀焊接工程活动计划书》,并具有可追溯的相关资料;
3.申报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申报单位须是中国工程建设焊接协会的会员单位,并缴纳了本年度的会费;对于非会员单位,可在申报时补办入会手续。
二、 申报资料要求
1.申报单位须按照《创建优秀焊接工程活动成果审定实施办法》提交“创建优秀焊接工程申报表”及相关资料。
提交资料包括:装订成册的书面资料一式2份;word格式电子版1份,其内容要求一致。
2.申报工程名称需完整体现工程全貌,字数须控制在32字以内,申报材料提交后,除文字错误外不得随意更改。若必须要更改,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说明文件。
3.表彰个人名单以申报材料中的项目参与人顺序为准,第一人默认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名单不得随意更改,只在审定结果公示时确认是否有错别字等。
4.申报材料中务必正确、完整填写联系人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申报项目联系人须统一。
5.《创建优秀焊接工程活动成果审定实施办法》及“创建优秀焊接工程申报表”可在中国工程建设焊接协会网站www.cecwa.org.cn查阅及下载,也可致电中国工程建设焊接协会秘书处索取。
三、 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资料请于2020年7月1日前,邮寄至中国工程建设焊接协会秘书处或相应的行业分支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
四、 联系方式
中国工程建设焊接协会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
邮 编:100088
电 话:010-62278386 010-82227314
E_mail:cecwa@cecwa.org.cn
联系人:侯敏18610674936 刘雪娜15120089137
被审定为优秀焊接工程的项目,将在协会会刊《焊接技术》及内部刊物《工程焊接》上发表,并在协会网站设专题对施工企业和获奖项目给予宣传报道,协会将择时召开成果发布暨经验交流大会。
中国工程建设焊接协会
2020年3月20日
创建优秀焊接工程活动资料要求
一、创建优秀焊接工程活动申报资料要求
第一条 申报优秀焊接工程须按照要求填写《创建优秀焊接工程申报表》两份,申报表可在中国工程建设焊接协会网站www.cecwa.org.cn查阅及下载,也可致电中国工程建设焊接协会秘书处索取。表格内容须用黑色、四号、宋体打印(备电子版WORD格式)。
第二条 创建优秀焊接工程活动申报材料组成:
1.书面申报资料2份,资料内容要求见第三条;
2.与书面申报资料内容一致的word格式电子版1份。
第三条 申报资料的装订顺序及内容要求:
1.申报资料封面;
2.目录(注明页码);
3.申报表;
4.申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申报单位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
6.立项审批资料复印件;
7.工程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专利、示范工程、QC活动成果奖证书的复印件(若没有,此项可省略);
8.项目焊接技术成果鉴定资料(若没有,此项可省略);
9.创建优秀焊接工程活动计划书;
10.创建优秀焊接工程活动总结;
11.项目竣工验收证书或验收评价文件复印件,以及达到本行业安全运行时限要求的证明材料;
12.监督或监理单位对焊接工程质量评价文件复印件;
13.业主等相关方满意度评价复印件;
14.现场核查报告复印件(若没有,此项可省略);
15.其他需说明的材料;
16.工程彩色照片5—8张。5寸或6寸的,照片可打印(须清晰,清楚)或粘贴,其中工程全貌的照片不少于2张,特色照片不少于3张,照片须附简要说明。
第四条 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1.装订尺寸为A4纸规格,平装,胶订;
2.申报资料的封皮用250g铜板纸;
3.申报材料的封面按要求打印;
4.所有正文内容均用四号宋体打印。
第五条 所有文字、证书、印章、照片须清晰可辨,要求的资料复印件亦可采用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须准确无误。申报材料整理装订后,统一装入A4规格硬质文件盒,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中国工程建设焊接协会秘书处或相应的行业分支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
二、境外工程申报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
第一条 申报项目需要提前六个月向中国工程建设焊接协会秘书处申请备案。秘书处组织1—2名专家协助申报单位在技术、质量管理和创新过程中提出专家意见,在主要环节上予以跟踪。介入专家要有文字记录,并成为该项目考核专家组组长。
第二条 申报项目必须是合同标段全部合格验收的项目,焊接结构应符合当地规范的标准和要求,如该国认同我国规范,要附有有关合法的文件;应获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应的质量监督单位(业主或顾问管理公司等)的同意和推荐,并且有不少于300字的具体的推荐意见。
第三条 申报资料必须符合创建优秀焊接工程审定办法的要求,外文资料和文件要有中文翻译。
第四条 要有各主要连接节点及反映焊接质量优劣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