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焊协[2013] 41号

关于完善中国工程建设焊接协会化工焊接专业委员会组织机构通知

    为了更好地开展中国工程建设焊接协会化工焊接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依据《中国工程建设焊接协会章程》第四章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经中国工程建设焊接协会化工焊接专业委员会推荐,秘书长工作会议研究,报请理事长批准,决定充实化工焊接专业委员会的人员力量,在原有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的基础上,增补部分副主任委员和副秘书长。
    特此通知。
   
      附:1、中国工程建设焊接协会化工焊接专业委员会委员名单
          2、中国工程建设焊接协会化工焊接专业委员会组织机构名单

中国工程建设焊接协会
2013年12月18日